FORM E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只要签发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实书(简称FORM E),出口到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的货物可享受优惠进口国关税待遇,平均减税幅度达5%。

 

中国的FORM E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

 

FORM E的申领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其产品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领FORM-E证书:

 

(1) 货物出口到东盟任一成员国;

 

(2) 必须是在目的国可享受关税减让的货物;

 

(3) 货物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和签证核查程序。E的申领流程

 

1、注册登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发货人(以下称申请人)在申领原产地证书前,应预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称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

 

(2) 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有效复印件;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

 

(5) 产品成本明细单;

 

(6) 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签证机构经审核、调查,对符合申请签发FORM-E 原产地证书条件的货物予以注册登记。

 

2、证书的申请

 

申请人应于货物出运前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FORM-E 证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原产地证书申请书;

 

(2)填制正确的原产地证书;

 

(3)出口货物商业发/票副本;

 

(4)对含有非原产成份或签证机构认为需核实原产地真实性的货物,申请人还应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后发证书需提交报关单、提单或运单,

 

(6)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自 2007 年8 月1 日起,检验检疫机构开始实施新的原产地业务管理系统。申请人只要在自己的电脑上安装原产地证电子申报软件,就可以在网上申请FORM-E 证书,签证机构在网上审证,对需要原产地调查的产品进行实地调查。产品通过审核的,签证机构向企业发送正确回执,申请人即可自行打印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持缮制完毕的FORM-E 证书及有关文件到签证机构签字、盖章。

 

3、特殊情况下的申领

 

(1)后发证书的申领

 

特殊情况下,如由非主观故意的差错、疏忽或其他合理原因没有在货物出口时或出口后立即签发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可以在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补发。申请人申请补发证书时,应提交报关单、提单或运单,由签证机构在证书第12 栏加盖“补发”章(ISSUED RETROACTIVELY)

 

(2)更改证书的申领

 

申请人要求更改已签发的证书内容时,应向原签证机构说明更改理由并提供依据,经签证机构核实并收回原发证书后方准予换发新证书。

 

4. 证书的签发

 

签证机构对每一份FORM-E 申请进行审核以确保:

 

(1)申请书及原产地证书正确填写并经授权人签名;

 

(2)产品的原产地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

 

(3)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与原产地证书中的其他说明相符;

 

(4)所列明的货物名称、数量及重量、唛头及件号、件数及包装及待出口产品相符。